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经过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详尽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近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被告人李吉平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并对他进行了详尽的讯问。同时,检察机关还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出,李吉平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及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及人事局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及副行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因此,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段江含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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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法庭审判场景,法官、被告、检察官等人物形象明确,法庭布置庄重,体现司法公正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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