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今日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家庭暴力犯罪类型,犯罪对象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员,类型丰富多样。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全面展现法院对家庭暴力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传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信息,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一: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谢某宇因不满妻子提出离婚而预谋杀人,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这一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正义。
案例二:被告人赵某梅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赵某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在激愤、恐惧状态下杀害施暴者,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自首、认罪认罚,并获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法院决定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案例反映了法院对家庭暴力犯罪受害者的同情与关怀。
案例三: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梁某伟因家庭琐事对妻子进行殴打,被法院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梁某伟的犯罪事实表明,即使在家庭内部,暴力也是不可接受的,必须依法惩处。
案例四:被告人刘某坤虐待、重婚案 被告人刘某坤对共同生活的哺乳期妇女及未成年人进行虐待,并因重婚罪被法院依法惩处。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对家庭暴力的态度应该是零容忍,无论是谁,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案例五: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裁定案 被告人王某辉无视人民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继续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惩处。此案例强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这些案例的发布旨在唤醒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鼓励受害者勇敢站出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施暴者,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需要受到法律严惩的严重违法行为。全社会应共同努力,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共同抵制家庭暴力,共同创建文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