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情比较简单,侦查人员通过简单审讯就足以判定案件属于显著轻微,要么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要么有可能不构成犯罪,又或者至少可以判处缓刑的,那就很可能在第一次问话后就直接办理取保候审。
这种情况,一般就无需过于担心。
基本上在家安分守己的等着就可以了,不需要做什么其他的事情,只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即可。
大多数案件移送批准逮捕的期限是3~7天,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是7天。
所以,在这个期限内,检察院都有可能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嫌疑人也好,辩护人也罢,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和检察官进行有理有据有节的沟通,尽量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书。
当然,有个前提,就是咱们取保候审的要求要经过评估,要有理有据,而非无理取闹。比如故意杀人案件,情节特别恶劣,那就没有必要自找难看。
如果案情复杂,或者是跨省作案、团伙作案等等,移送批准逮捕期限会延长三十天。
在这段时间内,侦查机关会加班加点搜集证据材料,如果经过搜集,发现现有证据根本不足以说服检察官批准逮捕,此时侦查机关或许会放弃移送审查批捕,直接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
作为辩护律师,在这个时间点之前,也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不移送审查逮捕申请书》,争取侦查机关不移交审查批捕。
即便移送审查批捕了,也不见得就一定机会就没有。
此时,一旦经过审查,检察官认定现有证据没有达到批准逮捕条件,或者根据现有证据嫌疑人有可能判处缓刑,检察官很可能直接不批准逮捕,进而变更强制措施。
这个审查批捕的时间只有七天,一定要好好把握。
实际上,或许更短。
因为,前两三天时间检察官在看卷宗材料,不了解案情,此时沟通效果几乎不存在。
等到检察官彻底了解案情后,时间最多也就只剩下三四天而已,一旦错过这个机会,今后再想变更强制措施,将会难上加难。
这个时间,作为辩护律师如果认为有机会,就一定要提交《不批准逮捕申请书》,争取说服检察官。
按照规定,批准逮捕后,侦查机关至少还有两个月的侦查时间,这段时间内,辩护律师仍然可以向检察官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为客户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
有不少案件,当初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原因(或者说理由)是担心嫌疑人串供影响案件的侦查,而如果时间到了全案移送检察院时,那就意味着案件的侦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此时就不存在串供的可能,完全没有必要继续羁押下去。
这个时候,取保候审的可能极大,值得好好争取。
批准逮捕了,也不见得就万事皆休。
目前情况下,只要或者能够找出案件定性、证据方面的重大问题,或者做认罪认罚,检察院做出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可能性也是很大。
这就需要辩护律师提前认真研究卷宗,显出案件突破口,及时和检察官沟通,寻求对当事人有利的方案,并争取说服检察官同意。
案件已经到法院,大多数人都认为此时不太可能取保候审。
大多数审判人员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便我当法官一段时间,或许也会如此想),都快开庭了,何必再多此一举变更强制措施——再说,万一出事了呢?
但是,并非毫无机会。
如果经过研究发现被告人很可能无罪,比如案件定性存在严重错误,或者案件证据存在重大错误等等,这样的问题很可能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此时,完全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再比如,经过研究发现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判处缓刑有明确法律依据,此时更没有必要继续关押被告人,也应该及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理越辩越明。
如今的法官,大多数都还是比较有水平有担当,审理案件时,很少和稀泥,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如果经过审计,法官发现被告人的辩解和律师的辩护确实很有道理,很明显:被告人应该是无罪,或者应该免于刑事处罚,又或者应当判处缓刑。
此时,但凡有点担当的法官,都绝对会尽快给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何况如今的法官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是科班出身,当然也都越来越有担当。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