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因为家或单位的附近就有律师事务所,因此经常从那经过,偶尔就会听说。当涉及诉讼时,便会去询问律师,如果合适,则请律师代理。不过,如今这种情况已经越来越少,因为律师事务所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当事人对律师的选择也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当事人能更专注于律师的专业能力,排除其他干扰因素,一旦合作达成,双方的工作关系会更加直接。然而,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你一开始并不了解对方,需要时间去建立信任。
2、亲戚、朋友、同学是律师,或者其介绍的律师
有时候,当事人的亲戚、朋友或同学恰好是律师,或者是他们熟识的律师,因此会介绍给当事人。最多介绍一次,中间人还好说话,再转介绍就有些远了,与一般的陌生律师区别不大。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因为有着共同的社交圈子,对律师的情况会更加了解,心中有一定的底。但缺点是,如果推荐的律师并不符合你的期望,你可能会因为面子问题而不好意思更换或表达不满。
3、互联网、媒体宣传
现在,很多人都会通过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看到某些律师的介绍后,恰巧自己遇到法律问题,就会去咨询这些律师。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高效、便捷,而且你已经对律师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这个律师恰好擅长处理你的案件,那么会对你的问题起到很大的帮助。然而,缺点是,网上的律师来自全国各地,如果涉及异地法院,外地律师可能会因为地理原因而不太方便。但现在,律师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指导打官司已经成为一种可能,当事人也可以考虑这种方式。
(我是夏启航律师,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私信我,我会尽快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