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新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法设专章对管理与指挥体制作出规定,明确了各方责任,包括跨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及协同应对机制。
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清零”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清单删除了部分条目,实现了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清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铁路客运领域推广电子发票
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推广电子发票,旅客无需再打印纸质报销凭证。这将使旅客的出行和报销更为便捷。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规范》明确,汽车客运站应对进出站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
完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
为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都属于“备案主体”,个体工商户则无需备案。
强化金融租赁公司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包括党的建设、“三会一层”、薪酬管理、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范了化妆品检查工作,并允许检查人员在不预先告知的情况下开展检查。
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公告要求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强制认证,未通过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三项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国家标准
三项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国家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涉及救灾帐篷、房屋建筑等领域。这些标准将提高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以上信息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