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最新信息,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有23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自2024年1月至10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累计达到2.83亿人次,比前九个月增长了0.37亿人次;共济金额达369.08亿元,比前九个月增加了64.51亿元。
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只要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城市,都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这一政策不仅扩大了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增强了医保的互助性和共济性。
那么,什么是医保“家庭共济”呢?在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保费会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只能由职工本人使用。2021年4月,国办印发的文件将该范围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家庭共济”。这一政策解决了家庭内部健康人群的个人账户积累过多,而患病较多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却不够用的问题。
“家庭共济”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人呢?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截至目前,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3个省份已将医保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如何办理“家庭共济”呢?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对于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同时,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如果被共济人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在就医购药时,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通俗理解,就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以上信息来源于央视新闻微信、国家医保局微信、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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