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消息,指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经过飞行检查,国家医保局揭露了多家医院存在的违规问题,这些医院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山东省济南肾病医院、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福康医院。违法违规金额合计高达8868.7万元。
问题概述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存在82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3466.7万元。自查自纠几乎未进行,仅有3.23万元退款。
- 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42项问题,592.8万元违规金额,仅退款1.96万元。
- 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38项问题,1638.7万元违规金额,仅退款120.1万元。
-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86项问题,2000.9万元违规金额,仅退款108.2万元。
- 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34项问题,979.4万元违规金额,仅退款87.4万元。
- 山东省济南肾病医院:10项问题,112.3万元违规金额,未进行退款。
-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福康医院:25项问题,77.9万元违规金额,仅退款1.9万元。
主要问题
- 超标准收费:如内蒙古医院按实际检测部位收费,吉林省医院按治疗部位收费,但实际收费标准高于正常。
- 过度诊疗:如江西医院为无肾脏疾病风险患者普遍开展β2微球蛋白测定。
- 重复收费:如黑龙江医院在进行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治疗时,重复收取相关费用。
- 串换项目:如山东医院采用胶体金法收费但提供化学发光法服务。
- 超范围执业:如甘肃医院未获肿瘤科许可,但开展相关活动。
国家医保局回应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对全国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复查,并依法处理自查自纠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频繁的医疗机构,同时予以公开曝光。各医疗机构应持续自查自纠,退还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
来源:新闻坊综合南方都市报 编辑:许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