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保局11月23日消息,在今年的飞行检查中,部分医疗机构对自查自纠工作敷衍应付,对已提供清单的问题未主动自查整改,未充分履行自我管理职责。国家医保局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该院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违法违规金额高达3466.7万元,但仅在飞检结束两周后退回3.23万元。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和分解收费等问题,如“贴敷治疗”按耗材数量收费而非“创面”收费,且涉及费用达423.9万元。
二、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该院自查自纠不积极,违法违规金额592.8万元,仅退回1.96万元。主要问题在于过度诊疗和超标准收费,如“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在短期住院患者中频繁进行,造成资源浪费。
三、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
该院自查自纠不到位,违法违规金额1638.7万元,仅退回120.1万元。存在超标准收费和过度诊疗问题,如“骨密度测定”按部位多次收费,造成不必要的费用。
四、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该院自查自纠不全面,违法违规金额2000.9万元,仅退回108.2万元。问题主要体现在过度诊疗,如对60岁以上患者普遍进行性激素检测,几乎无临床意义。
五、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
该院自查自纠不足,违法违规金额979.4万元,仅退回87.4万元。过度诊疗问题突出,如向无肾脏疾病风险的患者普遍进行“β2微球蛋白测定”。
六、山东省济南肾病医院
该院自查自纠无效,违法违规金额112.3万元,未退回任何金额。存在过度诊疗和重复收费问题,如将无适应症的患者使用他克莫司。
七、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福康医院
该院自查自纠不力,违法违规金额77.9万元,仅退回1.9万元。主要问题包括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和超范围执业。
国家医保局强调,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频繁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各定点医疗机构需持续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切实履行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来源:长安街知事 B48